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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5-27 09:47

《證交所》銘異交易異常,證交所緊盯

《證交所》銘異交易異常,證交所緊盯
2014/05/27 時報資訊
【時報記者莊丙農台北報導】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銘異 (3060) 進行處置措施,並且針對電視投資理財節目持續異常推介(全球財經台)的內容,也要求該公司昨天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對外說明。
證交所表示,因電視投資理財節目持續異常推介,銘異也多次在公開資訊觀測站針對推介內容公告說明該公司「迄今均未接獲微機電自動對焦鏡頭承載機構代工組裝服務復工通知,亦未簽訂任何相關契約或備忘錄,特此澄清」,否認推介內容。銘異昨日也公開表示,「該節目並未有人員參訪銘異公司,且銘異公司亦未提供前開產品之相關資料予該節目之製作團隊。」、「銘異公司已多次應交易所要求針對該節目之報導內容,發布重大訊息說明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狀況。」。
證交所指出,根據銘異多次對投資理財節目推介內容的澄清,該節目的推介內容明顯與銘異說明情形不符,由於銘異股票已連續二日公告為注意股票,且持續推介異常,本益比且股價淨值比偏高,交易明顯有異常情形。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證交所今天起20個營業日內,針對銘異股票的交易採取以下處置措施:
1.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
2.對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信用交易了結或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者,不在此限。
3.暫停融資融券交易。但信用交易了結,不在此限。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證交所為落實提醒投資人注意交易風險,再次請證券商於接受委託交易銘異股票時,應請投資人簽署「銘異股票風險預告書」,惟前次處置期間已簽署者、信用交易了結及委託賣出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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