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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11-23 19:33

兩岸金銀會4大共識 綠色通道涵蓋21省 但未觸及陸銀參股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兩岸銀行監理合作平台第二次「金銀會」今(23)日北京登場,雙方達成4大共識,包括速審互設據點、台資銀行大陸分行人民幣業務、台商定義、綠色通道範圍涵蓋21省等,但未觸及陸銀參股。
金管會表示,「兩岸銀行監理合作平臺」第二次會議於今日於「中國銀行業協會」舉行,雙方就目前審核中的互設營業據點案件,以及ECFA早收承諾執行問題,進行實質討論並達成具體共識如下:
一、 對於目前尚在審核中的申設營業據點案件,雙方同意加速辦理審核作業,爭取能於今(2010)年底前核准籌設。
二、 6家臺資銀行大陸分行,在明年完成申請辦理人民幣業務準備並符合大陸地區法規規定條件後,即可提出申請,大陸方面將收件並儘快審核。
三、 ECFA早收承諾「臺資企業」定義,係指大陸商務部門及工商管理部門所頒發之企業許可文件註明為臺灣地區企業投資者。
四、 ECFA早收承諾「綠色通道」之中西部及東北部範圍如下:遼寧、吉林、黑龍江、重慶、四川、湖北、湖南、河南、陝西、廣西、山西、安徽、雲南、貴州、江西、甘肅、內蒙古、寧夏、青海、新疆、西藏等21省。如陸方政策有所調整,依最新調整為主。
此外,對於未來兩岸銀行往來可以進一步開放的項目,會中亦就雙方所關切的設立分支機構資格條件、設立家數及設立地域、業務經營等事項,進行討論,雙方均有善意回應並表示將積極考慮,同意列為平臺第三次會議之討論議題。
金管會在會議亦就大陸地區銀行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投資臺灣地區有價證券問題,與陸方積極討論,雙方同意未來就相關問題進一步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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