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萱榕|Yahoo財經特派記者
更新時間2025年9月16日 週二 下午6:27
今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財政部賦稅署提醒,依法得適用特別稅率或申請減免,如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或騎樓走廊用地等,其土地所有權人應於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今年地價稅才能適用。超過期限申請,則自115年開始適用。依《土地稅法》規定,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為千分之二,遠低於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十到五十五,相差超過四倍。

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賦稅署提醒9月22日前申請特別稅率或減免。圖/鄉林提供
賦稅署指出,已規定地價的土地,除依法應課徵田賦(目前停徵)者外,皆須課徵地價稅。地價稅的納稅義務基準日為每年8月31日,即以今年8月31日土地登記簿所載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
地價稅徵收將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2024年重新規定地價後的公告地價計算,基本稅率為10‰;若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縣市擁有的土地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超過部分將按累進稅率課徵。
此外,已經申請並核准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的土地,如適用原因未改變,無須重新申請;若原適用原因或事實已消失,例如自用住宅用地出租或改作營業使用,應立即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或恢復徵稅。若未申報而減少稅額者,除了追補應納稅額外,還將處以短匿稅額3倍以下罰鍰。
賦稅署提醒,土地所有權人可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09w)線上申請,免使用憑證,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