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8-19 18:30

百徽 投保中心為揚華案對本公司、本公司之董監事及經理人提起訴訟判決二審本公司勝訴主文說明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259)百徽-投保中心為揚華案對本公司、本公司之董監事及經理人提起訴訟判決二審本公司勝訴主文說明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即上訴人)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被告即被上訴人)本公司、本公司之董監事及經理人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0年金上字第36號4.事實發生日:114/08/19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於106年因揚華案,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規定及證券交易法等規定,對本公司、本公司之董監事及經理人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案,110年6月11日一審判決本公司勝訴。原告即上訴人投保中心不服向臺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6.處理過程:本案前已委請律師處理,法院經審理後,今於司法院裁判主文公告查詢系統網站查詢判決結果:上訴駁回。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判決駁回投保中心求償主張。上訴人投保中心針對本件訴訟,得於收受判決書後20日內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判決駁回原告(投保中心)之訴,有助於本公司營運經營之穩定。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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