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7 05:30

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黃維琛分析,自願提繳除可節稅,每年也可參與投資收益分配,請領退休金時更享有最低收益保證。(資料照)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自二○○五年七月一日施行,至今年六月底已達二十年。根據統計,至六月底個人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人數,僅有一二九萬人,占整體勞退新制參與者十六.八五%,其中有二萬多名勞工是自勞退新制開辦以來,就每月自行提撥長達二十年未曾停歇,帳戶金額可以翻倍。
勞退新制中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是由雇主每月提撥不低於工資六%勞工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退休金累積帶著走,不會因轉換工作或事業單位關廠、歇業而受影響,專戶所有權屬於勞工;勞工也可在每月工資六%的範圍內,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勞工自提部分,得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達到實質節稅的效果。
自願提繳129萬人 占新制16.85%
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黃維琛分析,自願提繳除可節稅,每年也可參與投資收益分配,請領退休金時更享有最低收益保證;根據統計,過去二十年勞退新制平均年化報酬率達六%,不僅有「錢滾錢」複利效果,且必須在勞工年滿六十歲才得請領,不會因一時衝動而花光,讓老年退休經濟生活多一層保障。
根據統計,勞退新制實施二十年來,自願提繳退休金人數雖逐年成長,但至今仍未達二成,占整體勞退新制參與者的十六.八五%,其中有二萬餘人是自勞退新制開辦以來,就持續自提至今未曾停止。
黃維琛試算,若僅以每年最低工資(過去的基本工資)、二十年平均年化報酬率六%計算,至今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為五十七萬元,但這二萬人持續參與六%自提,金額可翻倍達一一四萬元;若再經二十年,長達四十年的提撥與投資,金額將達五八○餘萬元,但沒有自提卻只有二九○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