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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11-19 07:03
合併喊卡 聯電可能收購和艦
【經濟日報╱記者陳碧珠/台北報導】 2010.11.19 03:49 am
聯電昨(18)日董事會宣布終止與和艦的現行合併契約,財務長劉啟東表示,接下來可能把先信託中的15%和艦股票送交投審會,也不排除把「合併契約」改成「收購契約」。
劉啟東強調,和艦是聯電全球佈局的一步,合併是早、晚,重新啟動合併條件後,希望最快明年3、4月前拍板,才能在6月的股東會決議。
聯電董事會昨日通過終止與和艦科技於2009年簽定的合併契約,聯電是2009年4月通過該契約,2009年6月股東會通過。
原合併契約以2.85億美元進行合併,和艦股東可在此額度內,選擇現金、普通股或美國存託憑證任何一種,但證交所針對合併海外子公司新版修正營業細項,和艦因不符合新制規定的獲利條款,股東又不想改以現金方式,聯電決定與和艦重動討論合併條件。
劉啟東表示,聯電仍持有15%的無償和艦信託中,原本想隨合併契約一起送件,現在不排除先把15%的信託股票送交投審會,這是宣示聯電合併和艦,勢在必行。
聯電仍繼續與和艦股東協商新替代方案,方案有三,一是重新評價後,以現金完全收購或部分收購,二是把合併契約改成收購契約,三是發行可轉債。
針對第一種,劉啟東說,原本合併契約若100%以現金收購,聯電只要付出2.85億美元,這是以和艦資本額6. 88億美元,乘上每股0.75美元 (和艦每股淨值),再乘以收購倍數0.65得到的結果,相對於一般企業收購都是淨值的一倍取得,聯電只用0. 65倍,加上原本就有的15%無償股,等於85折再65折,約55折買下和艦。
這一年多,聯電股價隨基本面走高,和艦股東計算過,若100%換成聯電普通股,帳面價值達4億美元,與2.85億美元的現金收購相比,賣得太便宜。
劉啟東說,為了投資人權益,希望以相對低的成本買下和艦,日後若要現金收購,針對金額的協商,得好好討論。
第二種是把合併契約改成收購契約。劉啟東解釋,合併與收購並不相同,若改成收購,就不受新版的獲利條款限制。
依台灣規定,只能買下對方70%以內的股份,在此範圍,和艦股東仍可以一定的價格,選擇現金、普通股或ADR任一種與聯電進行對價交換。劉啟東說,收購雖然不能像合併可以100%買下,但只要持股50%以上,都是聯電子公司。
至於可轉債發行,劉啟東僅表示,可替代方案不少,就看與和艦股東談的情況。「聯和配」的承銷商是野村證券,目前和艦股東有AIG、日本軟體銀行、大和證券等。
老曹:不過問
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昨(18)日表示,現在的他是老麻雀,也上電視談話題,聯電的事,他很久不過問。
聯電2001年協助和艦成立,爆發和艦案,讓曹興誠背上官司長達五、六年,他也曾登報表示希望聯電最終能合併和艦。
對於這次聯電合併和艦卡到證交所新版規定,老曹僅表示,他已經很久不過問聯電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