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0 05:30
行政院會19日通過「產業創新發展條例」修正草案。(行政院提供)
強化關鍵技術保護 違規未改正最高處1千萬罰鍰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昨通過「產業創新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延長投資抵減優惠至二○二九年底,此外,也將協助新創事業募資,強化公司對外投資時保護關鍵技術,而對外投資上也訂出管理配套措施,未依規定申報者最高可罰一百萬元罰鍰,未改正則重處一千萬元罰鍰。
投資抵減項目增列AI、節能減碳
因應產創條例第十條之一年底屆期,加上人工智慧(人工智慧)創新應用及節能減碳趨勢,修正條文保留智慧機械、五G及資安項目,並另納入AI及節能減碳,有助於引導業者投資相關設備。
為配合產業投入智慧化、AI及低碳化等相關設備,申請適用金額上限由十億元提高至十八億元,延長優惠至二○二九年十二月卅一日止。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副署長鄒宇新指出,推估可帶來一千六百億元的投資,受惠家數可達一千四百家以上。
優惠延至2029年底 估1400家業者受惠
草案也修正,將有限合夥創投事業的實收出資額門檻,從現行三億元降為一.五億元,其中投資新創事業金額比例提高至五十%。
天使投資人投資新創也有租稅優惠,投資門檻從現行一百萬元調降為五十萬元,而投資對象為五年內的新創事業,皆可持續獲得資金協助,且天使投資人投入的產業範圍屬國家重點發展產業者,每年可減除金額上限提高到五百萬元。
為保護關鍵技術及維持產業競爭力,草案也規定,除投資達一定金額應事前申請核准外,增列投資於特定國家或地區、特定產業或技術等亦須事前申請;未申請核准者,處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未改正、停止或撤回投資,處五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
鄒宇新解釋,未來將擬訂子法,投資金額部分,將會由現行的十五億元提高至卅億元,特定產業及技術部分,則是以先前國科會所公告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清單為主,涵蓋國防、太空、農業、半導體、資通安全五大領域、共廿二項技術。
經濟部投審司副司長呂貞慧表示,提高至卅億元,是配合央行外匯管制額度,至於特定國家或地區,原則上會參考出口管制及聯合國相關規定,主要是對伊朗、伊拉克等國,至於中國屬於兩岸條例規範,並非此條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