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11-28 17:04

統一超:統昶行銷取得臺南市新市區王甲路不動產使用權資產,計約17.81億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912)統一超-代子公司統昶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臺南市新市區王甲路11號A棟5樓部分及B棟1、2、3、4、9樓部分之不動產使用權資產2.事實發生日:113/11/28~113/11/28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數量:租賃面積合計12,465坪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金額合計1,781,485,997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統流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符合公司業務上整體規劃前次移轉所有人: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之關係:關係人前次移轉日期:2021年6月1日前次移轉金額:新台幣1,350,068仟元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統一企業(股)公司向奇美實業(股)公司及奇景光電(股)公司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日期:109年7月金額:新台幣1,875,930仟元。與公司關係:統一企業(股)公司為統昶行銷(股)公司之最終母公司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依據市場行情進行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據市場行情進行議價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長興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1,871,167,814元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1,943,000,000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長興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林涵瑜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謝典璟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7)南市估字第 000081號(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廣運聯合會計師事務所18.會計師姓名:蔡勝文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北市會證字第2622號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總部辦公室與物流中心倉儲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11月28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11月28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548,945,697元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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