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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BEAUTY 醫美時尚雜誌 醫美技術日新月異,不論是微整或手術都越來越普及,但只要是醫療行為都會有其風險存在,在發生醫療事故後,就會衍伸出糾紛案件。 醫美技術日新月異,不論是微整或手術都越來越普及,但只要是醫療行為都會有其風險存在,在發生醫療事故後,就會衍伸出糾紛案件。有新聞事件指出消費者花錢到院所抽脂豐頰,卻造成毀容,提告院方卻因無據被駁回,針對這類的醫療糾紛,消費者該如何自保,又可透過哪些管道申訴,有請專業律師江皇樺來說明! 消費者指控,因為手術器械未完全消毒導致感染,院所卻認為是消費者照護不當所致,各說各話的狀況下,會透過什麼方式判定責任歸屬? 1.在訴訟上,不論是民事訴訟或是刑事訴訟,大原則都是主張對自己有利的事實者,必須負舉證責任。很多案件之所以提告敗訴,往往都是沒有辦法充分舉證,這也是「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的原因。 2.所以消費者如果要主張手術器械未完全消毒導致感染,基本上照舉證責任的分配必須由消費者先證明「手術器械未完全消毒導致感染」。江皇樺律師表示此時可以證明的,可能就必須(1)保留當下的手術器械;(2)採取傷口的檢體送第三人鑑定,根據鑑定結果來判斷到底消費者所受感染是否確實是手術器械未完全消毒。 若不幸發生醫療糾紛時,消費者應蒐集哪些資料對自己較有利存證? 1.資料的蒐集上,消費者個人的病歷能盡早拿到是最保險的(避免後續竄改);消費者和醫師或診所之間的對話紀錄也都要充分保留。再來則是一再強調的,即使只是簡單的小手術或是微整形,都不可避免會有風險存在,江皇樺律師提醒這時最好都要簽署書面的契約,將相關的權利義務約定清楚,日後如果真的發生糾紛,也才有求償的依據。 2.另外,如果發生了感染等醫療糾紛,除了原本的醫療院所後續處理並蒐證以外,也可以考慮找另外一間醫療院所診療,但還是要提出相關的病歷資料,在訴訟中由法院另行依醫療法第98條規定,委請中央主管機關(衛福部)設置的「醫事審議委員會」進行「司法或檢察機關之委託鑑定」。目前實務上是由「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簡稱醫審會)底下的「醫事鑑定小組」為鑑定。而衛福部針對鑑定的流程,也制定了「醫療糾紛鑑定作業要點」,大抵上均是依委託鑑定機關所送的卷證資料為判斷。 以消費者立場,若發生醫療糾紛時,可以向哪些管道請求諮詢及申訴? 1.如果想要對院所、醫師提出賠償,可以先透過縣市政府衛生局(主管機關)的調解程序,先行由主管機關居間協調。如果調解不成,再走地檢署(刑事訴訟)或法院(民事訴訟)提起相關的訴訟爭取權益。 2.而相關的諮詢管道方面,除了縣市政府衛生局以外,民間也有律師可以提供相關的法律諮詢服務,可以針對醫療糾紛方面比較擅長的律師去查詢並諮詢。實務上常看到有的消費者會找媒體爆料,雖然不失為一種申訴的方式,但基本上對於消費者實際權益的保障效果有限(甚至為0)。畢竟透過媒體爆料,新聞也只能代為採訪並播放新聞,對於消費者而言「出一口氣」的效果大於實質意義。 以院所立場,沒有違反醫療常規,認為應是消費者術後照護不當,又該如何舉證避免這類糾紛? 1.以院所立場而言,在醫療糾紛的訴訟中往往都是被告的一方,而由消費者擔任原告方。在舉證責任的原則順序上,消費者勢必主張是醫療院所的過失所導致,這時就要由消費者先行舉證證明是醫療院所的過失(以本案例來說的話就是手術器械未完全消毒導致感染),消費者如果可以舉證證明是醫療院所的過失,醫療院所此時才有舉證責任,去證明是消費者照護不當。 2.所以簡單來說,就是原告必須先舉證被告有過失,才換被告舉證證明是原告的過失或者自己沒有過失。江皇樺律師也叮嚀消費者,原告沒有辦法舉證的前提下,被告(院所)其實是不需要去舉證證明消費者術後照護不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