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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貓 發達集團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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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3-20 10:55
金融三法重重關卡 愛之?礙之?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 2010.03.20
金融業高度期待的「兩岸金融往來三法」終於公布,令業者意外的是,內容有不少限制,包括登陸主體必須在台灣母公司與海外子公司中二擇一,進入大陸市場後,參股、分行、子行必須三擇二,參股對象也以一家為限。
主管機關設下各種關卡,是為控管金融業者的風險,但也可能綁住業者的手腳。
金融機構登陸不僅有二擇一、三擇二的限制,金管會更規定,銀行進入大陸市場後,從事放款的資金來源,有五成必須取自於當地存款及同業拆款。這項規定也比設立一般海外分行更嚴格,因為一般海外分行的放款資金來源,允許由母行支應。
由於國銀登陸後,無法吸收人民幣存款,依現行大陸規範,人民幣拆款額度也十分有限,等於是讓國銀難以辦理放款業務。
依據金管會下周一到立法院財委會做兩岸三法專案報告內容:「開放兩岸金融往來,是基於我國金融業起步已晚,應急起直追,協助產業發揮投資綜效。」顯然金管會也體會台灣金融業登陸已落後太多,應儘量協助業者登陸。
換句話說,金管會除了開放業者登陸,更應允許業者有最大的發展空間及自由選擇的彈性;但主管機關在開放金融機構登陸之餘,仍無法擺脫過往的保護主義,擔心金融機構無法控管風險而訂定各種限制,反而讓金融機構綁手綁腳。
反觀外商銀行在大陸市場的發展,一次參股多家陸銀,也因大陸經濟快速成長,獲得相當大的回報。
金管會設下重重限制的理由,從金管會新聞稿提到「考量國內經濟、金融及政治因素」,可看出端倪;真正原因還是擔心政治干擾,才不敢敞開大門。但如此一來,反而不利國銀在大陸市場的競爭。
【2010/03/20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