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遊客
- Lv.0
0
認同0
銅幣
| 【時報-台北電】衛福部21日公告「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即禁止進口之規定)及發布「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並自即日生效。 食藥署署長吳秀梅21日指出,開放日期以21日出港來計算,而邊境檢驗3天內要完成,預估公告後在一年會增加幾千萬的檢驗量。 衛福部指出,政府以3原則搭配3配套積極建立完整食安管理,維護民眾飲食安全。3原則分別有:回歸科學檢驗、比國際標準更嚴格、為食安把關;3配套則是「禁止特定地區進口」改為「禁止特定品項進口」、針對具風險品項,要求提供雙證(輻射證明及產地證明)、福島等五縣食品於邊境逐批檢驗」。 此次公告調整對日本食品管制措施,由現行地區管制,改為風險產品管制,包括︰ 一、停止輸入查驗(即禁止進口)︰ (一)日本國內限制流通的產品,為當然停止受理輸入查驗。 (二)野生鳥獸肉︰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 (三)菇類︰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 (四)漉油菜︰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 二、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及產地證明(即檢附雙證)︰ (一)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開放品項之產品。 (二)宮城縣、岩手縣、山梨縣、靜岡縣生產製造之菇類。 (三)宮城縣、岩手縣生產製造之水產品。 (四)靜岡縣生產製造之茶類產品。 (五)宮城縣、埼玉縣、東京都生產製造之乳製品、嬰幼兒食品。 前述調整措施,於8日預告徵詢各界意見,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及首長信箱(含總統、院長、部長、署長信箱),總共接獲36則意見,其中17則(47.2%)支持、4則(11.1%)反對及15則(41.7%)提出建議或詢問草案內容,支持者遠多於反對者,衛福部均予以回應及說明。 衛福部強調,將持續把關並依據產品風險及「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相關規定,於邊境查驗符合規定者,始得輸入;查驗不符合規定者,一律退運或銷毀,不會流入國內市場,確保輸入食品安全。(新聞來源:工商即時 李青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