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董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0-01 10:51

肥貓海豚 薪酬將連結風險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09.10.01 03:51 am
第一波「肥貓」、「海豚」條款將先上路,金管會最近將核備金控、銀行、保險及證券等各金融業的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透過自律規範方式,要求董事、經理人及業務人員的薪酬與風險連結,並採取遞延支付機制。
下一階段,再透過法令規範方式,訂定「肥貓」、「海豚」條款,金管會研擬中的金融服務業法草案,已考慮納入海豚條款,對於肥貓條款,也正研究一併納入。
金管會官員昨(30)日表示,全球金融海嘯後,各國積極推動各項金融改革,包括將薪酬與風險結合,避免金融市場「肥貓」到處亂竄,金管會也積極研擬金融服務業的薪酬監理制度。
包括要求金控、銀行、保險、證券、投信投顧、票券業等各金融服務業,必須在各業的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中,納入防止「肥貓」、「海豚」的規範。
重點有董事會必須定期檢視薪酬制度、薪酬必須與未來風險聯結、薪酬揭露,以及採取遞延支付等。
遞延支付是指,以遞延方式支付酬金,例如將原本一年就支付的薪酬,改為分三年支付,如第一年先給一半,之後再看對公司有無損失等,逐步支付等。當風險愈高時,遞延支付的比率就必須愈高。
金管會官員表示,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是金融業的自律規範,由於立法時間冗長,在相關法令規定未完成前,可以先透過自律規範方式,促使金融業者落實相關規定,讓金融業的經營更加健全。
據了解,銀行、保險及證券等各業的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修正草案,都已陸續呈報金管會,金管會最近逐一討論後,即將核備,透過自律規範的「肥貓」及「海豚」條款,很快就可以上路。
至於第二階段的立法,目前金管會考慮在金融服務業法草案中,訂定相關規範。
為避免理專為了績效獎金,不顧專業、投資人權益,胡亂推銷商品等問題,金管會打算在金服法草案中,納入「海豚條款」,規定銷售人員的薪酬、獎金制度,必須跟「未來風險」結合。
要金融業不要像「海豚」一樣,「一跳上來,就給牠魚吃」,理專一賣商品,就給獎金,完全不顧未來的可能風險。
至於肥貓條款,也就是規範董事及經理人層級的合理薪酬,內部也正考慮一併納入金服法草案中。
【2009/10/0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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