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7 00:36 聯合報 / 記者
王敏旭/新北報導違建

新北永和地區竹林路上原有違建,新北拆除大隊通知地主須拆除,未料拆除2天後再度接獲民眾檢舉,違建又蓋回去,新北拆除大隊拆除。圖/新北工務局提供
新北永和地區竹林路、中興路口有處畸零地原是人行通道,地主疑蓋起長條形
違建出租,今年7月民眾向拆除大隊檢舉,該違建隨即拆除,未料2天後竟又長出新違建,且地主等人都否認自己所為,拆除大隊公告期滿後隨即拆除,將追查行為人收取拆除費。
違章
建築拆除大隊長李冠德說,7月接獲民眾陳情,按照程序認定為違建,針對地主寄出處分書後,隔天違建就自行拆除,但地主卻申請訴願,認為自己不是行為人為何針對他,不過訴願同時違建又再度出現。
李冠德表示,再度詢問地主等人,卻沒人承認再把違建搭建起,由於該違建無論對於汽機車通勤者、用路人、學童上下課均嚴重影響交通,因此以現場張貼公告方式辦理,9月14日公告期滿後,隔日就進場強力拆除。
遭違建擋住的店家指出,該處本來是人行通道,違建約在今年年中出現,不僅影響行人也影響生意,該地主本來想要他們把該畸零地租下,但他們沒租,不久就出現違建轉租給其他人做生意。
永和區中興里里長林東誼說,他巡視里內突然發現該違建,詢問地主卻告訴他是私人土地且可以蓋建築物,並出租給修改衣服業者,因此他行文給區公所再給工務局,最後拆除大隊就來進行拆除作業。
新北工務局指出,違建已強行拆除,依據新北強制拆除違章建築物收費自治條例,可向行為人收取拆除費用2萬多元,不過目前沒有人坦承,將持續調閱相關證據,找出行為人並收取費用。
違建新北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