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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罐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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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5-05 11:55
共享單車據為己有 陸民入獄6個月
中國大陸深圳市一名市民因為把兩輛「共享單車」據為己有,近日被判入獄6個月,成為廣東首宗類似案例。
南方網今天報導,深圳龍崗區人民法院日前就這起案件作出刑事判決,以盜竊罪判處韋姓被告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約新台幣1萬4000元)。
據法院審訊,韋姓被告今年1月25日悄悄將兩輛摩拜共享單車從龍崗區愛聯嶂背永昌工業區門口推到其上班的工廠倉庫內,然後鋸掉車鎖,將其藏匿在一個發電機房內據為己有。
被告人鋸切車鎖時,有路過群眾發現並拍攝影片傳到網路上。
摩拜自行車公司得知後,通過影片查出單車編號,並通過GPS定位系統查到兩輛被盜自行車最後的騎行紀錄及具體位置,隨即向公安機關報警。
警方其後逮捕了被告人。經鑑定兩輛被盜摩拜共享單車價值47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