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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6-01 18:51

宋代科舉

宋代的科舉考試在唐代基礎上又有進一步發展。總的來說,宋代的制度更趨於嚴密和健全。
首先是考試方法的改進。唐初科舉考試由於處在初創階段,制度並不健全。那時,應考者與考官取士,也不全憑試卷,而是兼采士人的社會聲譽和門第。當時社會盛行著多種走門路的辦法,其中最主要的有“行卷”和“通榜”。“行卷”即士人把平時所寫的詩賦文章的卷子,送給在中央任職、有學問有名氣的先輩大官看看,藉以博得他們的賞識與推薦。如果一次未能自達,就再次送上,稱為“溫卷”。“通榜”即是上述先輩把自己所賞識的士人列上名單,向主考官推薦。主考官在放榜前,也常根據他們的品評,決定某人是否錄取。所以唐代考官擁有很大的權力,可以事先決定誰取誰不取,有時還可以不必看應舉人的試卷,單憑誰是通榜者、誰是社會知名之士、誰門第出身高貴,就可以預先定好錄取名單。本來科舉考試的目的是為國家選拔人才,唐代考試既看卷子,也看重平時才氣,又吸取通榜人的意見,把社會輿論與考試結合起來,這在識別人才上,比之于單憑一紙試卷,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這也易使人鑽空子,產生種種營私舞弊的毛病。其中請托權貴,買通關節,對社會影響極大。即便是有些名人,也不免染上此種浮華不實的拉關係的作風。例如大畫家、大詩人王維應試不第,經人介紹,得到當朝公主的賞識,替他向主考官說情,由此獲得了高第。更典型的例子還有應舉人裴思謙把關節打通到宮廷裡,得到大宦官仇士良的書信推薦,硬逼著主考官送給他頭名狀元的怪事。在這種社會情況下,考試當然不會公平合理,一些權門子弟恃仗父兄權勢,常能捷足先登,獲取科第;而多數寒門俊士,懷才不遇,失意科場,則又成為常事。唐末黃巢屢試進士不第,憤激之下,參加了農民起義,這不是沒有緣故的。
宋代有鑒於唐的考試流弊,在制度上加以改革,使之嚴密化,於是遂有“鎖院”、“糊名”和“謄錄”等辦法的產生。
鎖院,即在考試期間封閉貢院考場,以防範有關人員串通作弊。開始時,政府規定各路考場,在限定時間內,一律鎖閉院門,防止考生冒名再去他處參加考試,後來,在舉行禮部試時,也實行鎖院,以杜絕內外交通,防止洩密,這樣連考試官也在防範之列。
“糊名”又稱“彌封”,即密封考生試卷上所寫的姓名,使考試官無法知道這本卷子是誰寫的。但是僅此一端,若要舞弊,仍有辦法。只要考官熟悉考生筆跡或者考生在試卷上做了約定暗記,考官仍能認出卷子,賣情錄取,因此又有“謄錄”之法,即另派抄書手將考生的試卷謄清一遍。這樣,經“謄錄”後試卷的筆跡全出一手,考官也就無法辨認。“謄錄”制度自宋代實行後,直至明清,都相沿下來。凡謄清的卷子,一律用朱筆寫,稱為“朱卷”,原卷則稱為“墨卷”,保存備查。
其次是考試期限的變化和錄取名額的擴大。唐代科舉考試,基本上每年舉行一次。宋初仍承唐制,但到了宋神宗時,根據《周禮》“三年大比”的說法,確定每隔三年貢舉一次。此法一直沿襲到明清。又唐代入仕有多種途徑,科舉只是其中一途,而進士科又只是科舉中的一種,其錄取的名額大體上每科約在二三十人之間,多時亦不及40人。宋進士科受到重視,其他各科一律取消,士人經考試做官全集中在進士一科,這樣錄取名額就相應擴大。以北宋太宗時期為例,每種錄取的平均人數大約在200人以上,多時且達500餘人。太宗時,還確定了進士的等級:一二等稱“及第”,三等稱“出身”,四五等稱“同進士出身”。其第一、二、三名,又有狀元、榜眼、探花之稱。這些後來也大體上為明清所沿襲。
再次是錄取物件的身份和地位的變化。唐代名門閥閱在社會上仍有很大的勢力。一些顯宦子弟,在家有家教,學問有世傳,平時對朝政和掌故就已耳濡目染,應考時又有父兄的奔走囑請,所以錄取的機會比一般士人為多。到了宋代,應考人的身份遂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一般的庶族子弟和寒門孤秀通過科舉入仕的人數大大增加。這固然與考試的制度、方法的改善有關,但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書籍的大量刊佈流行,也在客觀上給他們提供了條件。
最後是皇帝親自實行殿試以加強中央集權。殿試起于唐代武則天天授元年(690年)親自策問貢士於洛城殿,以後不常進行。
宋太祖趙匡胤詔令恢復唐代的殿試。自此之後,歷代遵奉不輟,成為常制。殿試是封建君主把用人之權直接掌握在自己的手上,它表明了皇帝至高無上的權力以及對新進士的重視,同時也寓有覆核考試真偽、防止主考官營私舞弊的用意。故新進士被稱為“天子門生”。它對於加強中央集權起著一定的作用,也可以說是君主專制制度發展到宋代在科舉制度上的反映。
唐太宗在端門看見應試的新進士從考場裡魚貫而出,興奮地說:“天下英雄,盡入吾彀中矣!”有人據以把科舉考試制度說成是封建專制主義束縛人才的愚民政策。這種說法忘記了歷史的辯證法。因為一種制度的產生,絕不是一二個少數君主所能左右的,科舉制度在封建社會內能夠維持達千餘年之久而不廢,就是由於它適應封建社會的經濟基礎和封建統治的需要。實際上,科舉制度的產生,是為了克服九品中正以門第取人的弊病,把選用人才之權集中到中央,並使之制度化和合理化,讓讀書受教育的士人都能參加考試而入仕,使整個地主階級中的人才,都能在公開的競爭中湧現出來,發揚各自的才能為國家所用。
由隋唐產生的科舉制度到宋代已達到了成熟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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