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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幸運草O 發達集團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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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4-19 21:42
修改不合時宜條文 還給佃農應有權益
記者陳世宗/整理報導
編者按小英總統即將在一個月後就任,本報即日起採訪各行各業基層民眾,讓小市民說出心聲與期許,提供小英總統未來治國參考。五二○之前,每周二三四五將在本報B1焦點版,刊出各地民眾「給小英的一封信」,並同步在臉書專頁披露,歡迎讀者留言回應及分享心得。臉書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572383193091324/?ref=bookmarks
全國民眾對新政府即將上台,無不寄予厚望!台灣從38年陸續實施「三七五減租條例」、「耕者有其田」、「平均地權條例」;創造70、80年代「均富」,更產生三級「佃農之子」的總統。民國89.1.4新農業發展條例公布實施,顯然對佃農較無保障;新條例如果是要「消滅佃農」並無不對,但佃農的權益一定要保障到底。
依「三七五減租條例」、「平均地權條例」地主收回出租耕地要依當期公告現值扣除增值稅後1/3補償承租戶;地主包括私人或政府機關都有耍賴的傾向,大都希能不給付補償金就收回土地。台灣還有近3萬戶佃農,占絕大多數是弱勢家庭,佃農權益無人願替他們發聲!
地主動輒就以「未自任耕作」來刁難,使原本就弱勢的佃農更陷入無助。以清水合作農場經管彰化縣、台中市政府、國防部軍備局耕地近百公頃為例;地主機關常認定為「未自任耕作」損失佃農很大權益!我建議小英上任後,應儘速修訂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6條、第17條規定,落實扶植佃農、保護佃農德政;莫讓辛苦一生的老佃農再求助無門、飲恨而終!FB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57238319309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