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力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10-30 12:33

飲用水龍頭含鉛不得超過0.25%

飲用水龍頭含鉛不得超過0.25%
記者黃德潔/臺北報導2015-10-30
鉛水管風波持續延燒,經濟部11月將公布新標準,飲用水龍頭含鉛量不得超過0.25%,並推出標示「LF」低鉛標章,供民眾選購參考。另有關臺水公司與北水處合併問題,預計3個月內提出整合構想。
經濟部次長楊偉甫昨日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就全國鉛水管分布、後續處理及水資源整合研議專案報告並備詢。
楊偉甫表示,為確保用水安全,經濟部已進一步檢討水龍頭含鉛問題,擬修訂水龍頭國家標準,增列飲水用水龍頭使用材料含鉛量不得超過0.25%,並將提送10月底召開國家標準審查委員會審定,預定11月將可完成修訂公布。
針對全國供水區目前存有行政區與供水區劃分不一問題,有立委關切臺水公司與北水處合併可行性,楊偉甫表示,相關問題已檢討很久,但部分問題目前還沒辦法克服,除了兩邊的財產設備,還涉及雙邊人力,一邊是事業單位,另一邊員工則具公務人員身分。近期將邀集雙方開會討論整合的問題,了解整併需克服哪些問題,預計3個月內提出整合構想,屆時將列出各式方案及解決方法。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