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alvinfan 發達集團董事長
-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10-05 08:06
搭機掉行李 報案10多天沒下落
2015-10-05 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蘇瑋璇、陳嘉寧/連線報導
陳姓男子10多天前從澳洲回台,行李遺失,他搭乘的航空公司要他向住處的派出所報案,再轉給航警局;陳報案,覺得10多天來,航空公司與航警局都在互踢皮球,航警局還要他自己去看監視器姊姊幫忙關心,也得到同樣答覆,質疑「這就是我國的國際機場水準嗎?」
航空公司:可能轉機遺失
陳姓男子搭乘的航空公司台灣分公司指出,陳姓男子的行李包不一定掉在台灣,可能從澳洲出發或在馬來西亞吉隆坡轉機時,就已遺失,他可向該公司在機場的行政人員查詢,依行李條追蹤行李下落,如找不到會理賠。
航警局指出,上個月29日接到新北市警方轉來案件,就打電話聯繫陳姓旅客,請對方提供關於行李特徵、下機動線等更多細節,沒有踢皮球不受理。
2日下午陳姓旅客的姊姊到第一航廈航警單位查詢,並要求「把監視錄影畫面送到新北市供當事人指認」,因監視錄影畫面涉及個資法等法律規範必須保密內容,要請當事人或被害人到航警局辦公室協助觀看過濾,過去沒有送出去給當事人的前例,希望當事人諒解。
家住新店的陳姓男子說,在澳洲遊學工作2年多,上月21日返國參加朋友婚禮,剛下機就找不到行李包;在運輸帶等到22日凌晨,詢問航空公司,對方答覆會幫他留意,確定找不到再報警。
由於行李包內有個人筆電、外接硬碟等,損失近10萬元;但他在意的是電腦、硬碟中澳洲生活點滴紀錄,天天致電航空公司,均無下文,9月28日向新店警分局報案,警分局轉給航警局。
事主四處問 覺得被敷衍
陳表示,29日接到航警局來電,表示有消息會通知,但直到他本月2日,回澳洲前都音訊全無;當天下午他登機前,先去問航空公司,對方說「已經報案的話,要看監視器或案件進度是由警方負責」。
陳說,再問航警局,值班警員說「沒有這個案子,你真的有報案嗎,行李不見是航空公司要負責」;後來警員才致電「是有這個案子,不過我們很忙,這種案子很多,要快的話最好自己去航空公司看監視器。」
陳因即將登機,委託姊姊再問,陳女聯繫時,得到相同答案「最好自己到桃園來看監視器」;她批評航空公司、航警局推來推去,若是外國遊客,也只能每天打電話,聽航空公司與航警局敷衍嗎?
航空界人士指出,陳姓旅客從澳洲伯斯經吉隆坡轉機,托運行李有可能在中途就遺失,這部分可向航空公司追查、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