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力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7-31 22:15

「生日快樂歌」版權爭議訴訟中

「生日快樂歌」版權爭議訴訟中
編譯組/綜合外電報導2015-07-31
「祝你生日快樂」熟悉的旋律,在美國市場是有版權的,只要在電視或電影上播放,就得付出版權費。但最近一家美國電影公司的律師發現版權早就過期,因此告上法院要求解禁。
生日快樂歌可以說是全世界最普及的歌曲之一,華納音樂集團從1980年代起就聲稱擁有生日快樂歌的版權,不管重製或是公共播放,都要付版權費。
《洛杉磯時報》報導,生日快樂歌其實是從1893年的「早安歌」演變而成。這首由希爾姊妹創作的早安歌,歌中的「Good morning to you」隨後也演化成「Happy birthday to you」。
2013年,1家早安歌發行集團因為製作紀錄片,必須付出1500美元的版權費,因此一狀告上法院。原告律師發現,生日快樂歌在1922年透過一本《每日歌曲》的書發行,但事實上這本書本來就沒有版權,因此主張,華納不應擁有那首歌的專屬權。
但華納顯然並不同意,他們表示在1988年併購另一個集團時,就同時買下了他們1935年買下的生日快樂歌版權。而且華納音樂的律師認為,《每日歌曲》這本書並沒有版權的失效日期,對方主張有瑕疵。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