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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cess 發達集團副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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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2-02 19:24
券商承作財管業務 鬆綁
證券商承作財管業務將出現政策大鬆綁!據透露,金管會已同意未來券商「證券交割專戶」,只要取得客戶同意,可將客戶交割款項留存於證券交割專戶;也就是說,未來券商可掌握客戶的「金流」,有助開拓財富管理業務,證券商可望「做大」。
據指出,金管會可望在近期預告修正「證券商管理規則第38條」條文,擬將由證券商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應於銀行設立專用之活期存款帳戶辦理對客戶交割款項之收付,該帳戶款項不得留用」,修改為「經客戶同意將客戶交割款項留存於證券交割專戶」。
相關人士表示,若上述條文預告修正通過後,證交所仍將需要配合修改相關的法規及配套施,預計應要幾個月的時間,一旦正式上路,對證券商未來業發展將是一大利多。
券商高層表示,過去證券商受託客戶買賣股票等有價證券,因交割款項最後都是轉入銀行帳戶,但對於客戶交割帳戶款項到底有多少及金流等,券商都無法知悉,客戶的金流卻是由銀行所掌握,未來一旦同意券商可開立證券交割專戶,即可掌握客戶金流。
舉例來說,目前A客戶在B券商開戶買賣股票,但同時也在C銀行開立交割帳戶,A客戶每天在B券商買賣股票後,交割款項資金是轉到C銀行的戶頭中,資金是流到C銀行的體系中,等於是券商對客戶金流完全看不到。
券商強調,未來券商可在證券交割專戶中,再分拆出每一位客戶的帳戶,即在交割戶中再設分戶帳戶,因券商與客戶關係才是最密切,最了解客戶對風險承受的強弱,以及客戶的信用狀況,可依客戶需求提供理財建議,「未來證券商也可以做到跟銀行一樣大」。
對此,相關人士解釋,目前券商不得代客保管款券,券商在每天交割後,款券交割專戶全部都要歸零,未來若政策確定,只要券商若與投資人簽署同意書,客戶賣出款項可以不用回到投資人帳戶可以留存在證券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