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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音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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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12-12-22 07:51
安寧緩和條例修正 醫界肯定
本帖最後由 妙音 於 12-12-22 08:01 編輯
安寧緩和條例修正 醫界肯定2012/12/21 19:03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2012年12月21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部分條文,醫界表示肯定。但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認為可能衍生法律爭議。
三讀通過的條文放寬撤除心肺復甦術和維生醫療門檻,未來僅須經兩名專科醫師認定,病人本人意願書或若無意願書,只需一名病人家屬同意,不需再經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審議就可以撤除維生醫療。
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說,保證生命末期對醫界而言持保守觀,要找到2名專科醫師判定生命末期,則患者應該是已經走到末期了,對於認定上有法律保障是沒有問題的。
不過,法律仍有漏洞之處,他說,由法定配偶同意的規定是清楚的,若沒有配偶則由第二順位子女同意,不過民法規定子女的地位是同等的,那麼若有多名子女且有不同意見存在時,可能未來會出現「法律爭議」的問題。
柯文哲說,過去的條文規定的太嚴格,衍生出許多問題,不過,這次三讀通過的條文又變得太容易、太好用,擔憂會有法律漏洞。
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內科加護病房主任陳秀丹表示,過去的規定常需花很長的時間,病人身上器官可能因為全身插管呈現已壞死現象,修法後符合臨床需求,不過仍希望台灣社會能對未期患者提供更尊嚴照護。
衛生署醫事處表示,民國95年到今年11月止,共有14萬2396人簽立「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並已註記在健保卡;安寧住院、安寧居家照護、緩和醫療家庭諮詢費已納入健保給付。1011221
安寧條例修法通過 醫界擔心門檻太低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12月21日 下午5:26立法院今天(21號)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末期病人」經過兩位專科醫師認定,以及本人或一名家屬簽屬同意書,就可以放棄「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對此,醫界大多表達肯定,但也有醫師擔憂,只要一名家屬同意的門檻太低,可能會衍生法律糾紛。(閻大富報導)
新修訂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將大幅降低末期病人撤除維生醫療的的門檻。陽明醫院內科加護病房主任陳秀丹表示肯定,她認為,目前只要一個家屬同意就給予維生設備,撤除也應該維持同樣的條件。
不過,也有醫師擔憂產生其他糾紛,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認為,醫界對於「保證生命末期」相當保守,必須找到兩個專科醫師願意判定,但新法可能的問題的是家屬只要一個人簽,將來會出現爭議。
柯文哲表示,過去的條件太過嚴苛,的確衍生許多問題,但現在的修法卻變得太容易執行,擔憂出現法律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