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louh 發達集團稽核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03-23 07:00

外銷品原料出口 永久退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1.03.23 02:59 am
財政部昨(22)日宣布,3月30日起將永久實施外銷品原料出口退稅,這項大利多,可讓我汽車、紡織、電子電機零件與交通器材等業者受惠最大。
外銷品出口所用原料申請退稅額,若占日後成品出口離岸價(FOB)未及1%者,民國72年8月起,因政府考量退稅成本偏高,予以取消退稅資格;98年金融海嘯嚴重衝擊出口業者,財政部基於協助廠商對抗不景氣,98年3月30日起恢復退稅優惠後,3月29日將屆滿二年。
財政部指出,這項臨時性退稅措施,二年來對出口業者仍具有正面意義,雖然台灣已脫離金融海嘯衝擊,基於「該退的稅一毛都要退」精神,財政部長李述德已批定,自今年3月30日起恢復退稅。
換句話說,這項退稅措施自72年被取消後,98及99年是採取臨時性恢復退稅機制,自100年起將成為常態,政府決定不再收回退稅權,不論退稅金額大小,或申請退稅原料占出口成品FOB價格高低,出口業者都有權向海關申請退稅。
外銷品原料退稅不設限措施,對國內進口零件數量大、價值低、製成品外銷價格高的產業有利。例如汽車、交通器材、電子電機零件及紡織業者受惠最大。
據統計,這項退稅政策執行二年以來,至100年3月20日止,總計有2萬1,950件獲得退稅,沖退稅金額共達2.19億元,受惠出口外銷總值達426億。
財政部關政司表示,原料退稅款占成品離岸價1%以下的退稅件數,占全部申請沖退稅件數的20.23%,退稅金額則占總退稅額的6.33%,占總出口退稅外銷總值的比重將近30%,顯件退稅金額雖小,但對提升出口競爭力而言仍然十分重要。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