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停止外送 外送員團保、責任險最低保額曝光
2026/07/11 12:04

巴威颱風來襲,兩大外送平台公布11日最新營運措施。(中央社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巴威颱風來襲,今(11)日20縣市停班停課,foodpanda、Uber Eats也停止外送服務。為配合「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7月21日上路,強制外送平台業者為外送員投保,勞動部日前預告,業者為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最低保險金額,死亡與失能300萬元、傷害200萬元、事故400萬元。若業者未投保,違者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
根據「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規定,外送平台業者應依規定,為已成立外送服務契約之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未投保前,不得使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而投保金額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
勞動部表示,考量外送員於提供外送服務期間,因頻繁使用道路面臨交通事故及人身安全等高風險情境,為使外送員於發生交通意外時,其人身及財產損害得透過保險制度適當填補,並完善相關保險細節性事項,公告外送平台業者為已成立外送服務契約之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與責任保險之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
根據勞動部預告,團體傷害保險部分,其中死亡與失能最低保險金額為300萬元,傷害醫療實支實付為3 萬元、住院日額為1000元;在責任保險部分,每一個人傷害最低保險金額為200萬元,事故為400萬元。
而團體傷害保險,應包含死亡、失能及傷害醫療,使外送員於外送服務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意外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失能或死亡時,依照所投保之保險契約約定,給付保險金。意外事故則是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至於責任保險,則是為使外送員於上線期間,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機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對於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以上之部分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