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望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25-09-28 08:10

「要做快樂的豬,還是痛苦的人」我們所經歷的一切都是在追求幸福...2

「要做快樂的豬,還是痛苦的人」我們所經歷的一切都是在追求幸福...2
事實上,如果說豬是快樂的、滿足的,就像莊子說「魚是快樂的」一樣,不容易說清楚。另外,蘇格拉底痛苦嗎?他看起來不太像是痛苦的樣子。
彌爾認為,效益原則(最大幸福原則)是道德生活的根本。一個行為愈能夠增進幸福,就愈正當、愈應該做。人生的目的就是要得到快樂,避開痛苦。
這種快樂不僅僅是指動物的或生理上的快樂而已。彌爾說:「人不會放棄人類的快樂而去尋找動物的快樂。」即人與動物的快樂應有不同的層次。
他又說:「誰也不會甘願愚蠢,而不願意聰明;誰也不會甘願做卑鄙的人,而不做有良心的人。」這就是彌爾超越邊沁的地方,他肯定人的生命與動物有不同的性質,所以人可以選擇更高層次的快樂。
一個人如果沒有受過太多教育,就沒辦法欣賞某些藝術品,如音樂。可以享受高層次快樂的人,可能因為誘惑而選擇低層次快樂,但這並不代表快樂是一樣的,只代表這種人有性格上的弱點或缺乏修練,很容易被誘惑。
只有充分理解高等與低等兩種快樂的人,才有決定權。如果對高等與低等快樂的意見不一樣,只能以大多數人的判斷做為最後的標準,因為你找不到其他標準。這是明顯的效益論的立場。
(二)幸福的豐富與驗證
幸福是很豐富的,要如何驗證它?人生的終極目的是要免除痛苦,增加快樂,讓自己在「量」與「質」兩方面都可以享受生活。
彌爾強調,幸福的內容很豐富。首先,他提到「寧靜」與「興奮」這兩點。他說:「在寧靜中有輕微的快樂,就可以得到很大的滿足。」
譬如,我現在生活平靜,歲月靜好,聽到一些好消息,有輕微的快樂,就會覺得很滿足。關於興奮,他說:「一個人在高度興奮中,可以承受相當程度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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