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7 05:30
環境部次長施文真。(記者陳嘉怡攝)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近期宣稱碳中和的產品服務或組織如雨後春筍冒出,為避免企業藉碳中和之名漂綠,環境部昨發布「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要求企業必須充分揭露資訊,避免誤導各界,也希望教育消費者檢視企業的減碳行動。由於指引只是自願性質,沒有相關罰則或強制性規定,但若有誇大不實的碳中和產品宣傳,仍可透過公平交易法開罰。
誇大不實 可透過公平法開罰
環境部次長施文真表示,「碳中和」是指人為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達到平衡狀態;現在有很多組織或產品宣稱是碳中和,甚至出現標榜「碳中和路跑」,然而有些企業對於碳中和的使用偏頗,大眾也還不太確定碳中和的內涵,希望透過發布「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避免企業不實宣告或未充分揭露資訊而誤導各界,產生漂綠風險。
該指引適用對象包括產品或服務碳中和、組織碳中和,有三大核心原則,首先須盤查溫室氣體排放量;接著提出減量路徑並說明減量措施執行成果;最後一步才是透過購買減量額度(俗稱碳權)抵換剩餘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減量額度時間不應早於碳中和期間五年,且需要完整資訊揭露盤查、減量、抵換的全部過程。
施文真強調,「不是買了碳權就叫碳中和」,企業宣告碳中和應該完整揭露相關資訊,不能選擇性揭露或只有做象徵性行動,才能避免漂綠嫌疑;另也希望教育消費者辨別何謂碳中和,如何檢視企業的減碳行動、購買的碳權品質等。
針對歐盟已提出法規將對碳中和不實宣傳開罰,施文真說,目前該指引只是自願性質,沒有罰則或強制性規定,也不會核發證明或標籤,但若有企業誇大不實宣傳,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消費者可要求企業揭露盤查資訊或向公平會檢舉廣告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