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02-02 13:37
受賄4.84億餘元 茅台集團前董事長高衛東一審判無期
【時報-台北電】貴州高院微信公號消息,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2月2日一審公開宣判貴州省煤田地質局前黨委委員、局長高衛東受賄一案,對被告高衛東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高衛東受賄1.1億餘元(人民幣,下同,約合新台幣4.84億元),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1999年至2022年,被告高衛東利用擔任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建設環保局局長,前貴陽市小河區副區長,前金陽新區開發建設有限公司、金陽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貴陽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貴陽市副市長,貴州雙龍臨空經濟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貴州省交通運輸廳黨委書記、副廳長、廳長,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貴州省煤田地質局黨委委員、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個人和單位在經營公司、承攬工程項目、獲得土地開發權、購買茅台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相關人員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億餘元,其中4656萬餘元未實際取得。(中時即時 李文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