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違反內控情節重大 證交所開罰250萬
工商時報 陳昱光 2023.04.25
泰山經查核有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證交所處以250萬元違約金。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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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25日表示,針對有關媒體報導泰山(1218)支付仲介費8千萬元、購入兩幅畫作7千萬元,以及為購入30億元土地提供3千萬保證票據等交易事項。經查核發現前開交易確實存在,惟就與寬量國際公司重要顧問合約簽訂未逐層簽核、購買高額畫作部分未留存簽核紀錄及部分合約日期早於簽核日期,暨簽訂重大不動產購買契約書前未有適當評估及簽核程序等,核有違反內部控制制度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情事,且違失情節重大。
根據上述事項,核有證交所「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核作業程序」第9條第2項規定情事,故證交所對泰山處以250萬元違約金,並函請其嗣後確實改善。
另外,證交所表示,前依規赴泰山公司查核,執行高流動性資產盤點作業時,泰山遲不提供相關資料供核,業已限期請公司提供其於25日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中,所述現金餘額70.48億元明細及佐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