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以台股為擔保品 9/25起開放
工商時報 呂淑美 2023.04.10
金管會3月已經發布新令,開放外資得以台股作為境外投資活動擔保品 。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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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吸引國際資金持續參與台灣資本市場,金管會3月已經發布新令,開放外資得以台股作為境外投資活動擔保品,不受華僑以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21條第3款限制。證交所配合主管機關政策增訂相關操作辦法,預計在今年9月25日起實施。
證交所指出,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擔保品提供者)基於中華民國境外投資活動,需向另一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擔保品收受者)交付擔保品,得以上市櫃信用交易標的股票作為擔保品,由境外擔保品管理者負責管理,並且委由在台之擔保品保管機構代為保管以及處分擔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