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鈺儿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12-16 11:44

「靠北」大逆轉 二審改判無罪


彰化地院。(資料照)
2020/12/16 05:30

挨告女子5000元免罰了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靠北」大逆轉!彰化縣王姓女子在菜市場和黃姓女攤商吵架,不料王女一句「哭爸」(音同靠北,台語罵人用語)引發黃女不爽,一狀告到法院,彰化地院認定王女用語低俗,有罵人之意,判罰金5000元;王女上訴後,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哭爸」一詞隨文化演進、資訊發達,不再有詛咒之意,甚至連社群網站都以「靠北」來命名,認定王女的「哭爸」為發語詞,用來阻對方「喋喋不休」,沒有罵人之意,改判無罪定讞。
王女昨天說,這件事讓她在地方被人說三道四,幾乎不敢再去和美市場買菜,她特地持二審判決書投訴本報,希望左鄰右舍不要再為此事「靠北」了。
黃女去年底在和美鎮菜市場旁擺攤,王女前來買菜,機車剛好停在黃女攤位前,黃女見機車佔用到車道,好意相勸「不要把機車停在車道上,以免警察開單!」王女一句「啊嘸妳係咧哭爸!」雙方發生爭吵,黃女自覺受辱,對王女提告公然侮辱,一審法官認為「哭爸」是粗鄙的言詞,用來侮辱黃女,被告辯稱是「口頭禪」、「發語詞」係卸責之詞,判罰金5000元。

無貶低對方之犯意

王女不滿上訴,二審法官卻認為,有沒有辱罵,要以一般人正常認知為判斷,而語言意義因社會環境生活元素使其意義內涵產生變化,最終轉換成新意涵,使原始內涵趨於消滅。
法官強調,「哭爸」有人認為是源自「考妣」之用語,亦即表現喪父、喪母哀慟至極的舉止,民間習俗中,出嫁女子回家奔喪,走進家門前須扯散頭髮,沿途號哭,跪爬進屋(俗稱「哭路頭」)。
但法官說,現代人已無「哭爸」之禮俗,甚至有「孝女」代喪家哭的行業,經社會變遷「哭爸」逐漸引申為形容他人喋喋不休、內容空洞無意義所帶來的抱怨,猶如不滿對方一連串的表演式的哭喪祭儀,這並不含詛咒或影射他人之意,況且現今網路時代,「靠北」一詞,已被用以表現發洩壓抑情緒之替代詞,而有「靠北社群」網站,提供發表各種不滿、不平意見之平台。
本案王女停機車被黃女指責,脫口而出「哭爸」,是試圖制止黃女的訴求,主觀上難認有貶低黃女社會評價或人格之犯意,客觀上該用語,以社會普遍認知,亦不足以貶損他人名譽或社會評價,因此判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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