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鈺儿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11-26 14:58

法官輕判毒犯 基層警洩氣


毒品氾濫,許多年輕人愛在旅館辦毒趴,屢傳死亡案例。 (資料照)
2020/11/26 05:30

緝毒難度越來越高

〔記者姚岳宏、王冠仁/台北報導〕毒品對民眾危害甚大,已是萬國公罪,警方長年來打擊毒品犯罪不遺餘力,惟如今科技進步,毒販通訊、聯繫手法也「與時俱進」,無形中增加了司法警察機關的辦案難度,警方現今辦毒品案,必須比過去耗費更多心力,然而好不容易查獲的毒犯事後遭輕判,「這是非常嚴重的打擊辦案士氣」;警、調、巡等各個司法警察機關,莫不認為對於製造、運輸和販賣毒品的重罪被告,司法機關不宜輕縱。
到底毒品危害有多大?僅就近年新興毒品案件來論,因其成分不明,混和濫用往往導致猝死;法醫研究所統計,僅今年1到6月新興毒品死亡件數就有98件,死者身上平均驗出4種毒品成分。至於吸毒上癮、墮入毒海後,往往亟需重金買毒,因而犯下強盜、搶奪、竊盜等各種犯罪者,不勝枚舉;還有難以計數的染毒女性,為了籌錢買毒出賣肉體,或淪為「只要給我毒品,要我做什麼都可以」的「糖果妹」。
警方說,尤其沾染第一級、第二級毒品的癮頭極重,上癮後極難戒除,所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才會對製造、運輸和販賣一、二級毒品犯行,設計出很重的刑度,以及對不同級數的毒品論予相應刑度。
警政署表示,當前新興毒品也十分氾濫、吸毒年齡層下降,行政院遂提出統合防毒、拒毒、緝毒、戒毒及修法配套五大面向的「新世代反毒策略及行動綱領」,為期4年實施 ,同時從管制源頭著手,加強查緝利用貨櫃夾藏毒品及先驅原料,斷絕毒品流入黑市,期有效達成「阻絕於境外,杜絕於國內」目標。
基層緝毒員警說,現今警方偵辦毒品案,有個難處是「聽不到」。早年毒販為了聯絡只能打電話、講暗號,警方鎖定對象監聽,很容易查獲案件;現今智慧型手機、通訊軟體普及,警方監聽力道大受打擊,緝毒難度升高。

「司法機關不宜輕縱」


此外,為了有效杜絕毒品危害,查獲毒品後還要溯源,更須費盡心力佈線、突破辦案障礙等,才可能設法掌握毒品上、下游脈絡。因此緝毒幹員對於千辛萬苦逮捕到案的毒販,最後只獲輕罪或根本不用關,認為這不僅讓人洩氣,也會讓杜絕毒品危害國人的防制成效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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