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據此認定李姓女商人已有多次反覆行為,顯然不是真的想賣琴,今天依詐欺罪嫌起訴她。(示意圖)
2020/11/16 17:14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李姓女商人去年先後向兩位民眾兜售女兒的大提琴,卻在收取定金後,以各種理由遲不交付也不退錢被控告,她辯稱是買賣糾紛否認涉詐,但檢方查出,李女早在先前就曾以同樣手法賣琴遭提告,當初雖被認定無涉詐欺,但檢方據此認定李女已有多次反覆行為,顯然不是真的想賣琴,今天依詐欺罪嫌起訴她。
起訴書指出,李女疑因生意週轉不靈,去年8月間在臉書以27萬元,向王姓男子兜售從事音樂工作的女兒大提琴,王同月匯款10萬元定金後由李女將大提琴交付,但李女事後以研究所學生要借琴演出,隔天就會歸還為由,向王出借大提琴,但接下來李女以「價格應為40萬」、「借琴的人沒有歸還」及「還有其他人要看琴」等理由,拒絕將琴交付給王也沒有退款。
去年9月間,李女再向許姓女子以28萬元價格兜售大提琴並提議,先付10萬押金讓許女將大提琴帶回家讓兒子試用,若許女兒子不喜歡,可以無條件退款,許女將大提琴帶回家試用後不滿意還給李女,但李女收了琴後,藉口押金鎖在公司保險箱裡,承諾簽下一張於當月底返還10萬元的字據,卻故意將字據上記載的身分證號漏寫一碼,且期限到期後也未屢行。
王、許2人因遲遲等不到退款提告,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時發現,李女曾在2017年底、2019年9月間,分別以50萬、30萬元價格向另兩位民眾兜售大提琴,卻都是利用相同方式拒絕返還價金,但當時檢方認定屬買賣糾紛,無詐欺犯意,因而不起訴。
而此次又有王、許2人提告,且案發時間與之前獲不起訴案件的時間非常接近,檢察官因此認定,李女並非真的要賣琴,而是藉此行詐,認定李女犯行明確,今依詐欺取財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