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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0-11-11 00:45

康友案 金管會提六點說明

康友案 金管會提六點說明
工商時報 彭禎伶 2020.11.10
金管會對康友案再提六大說明。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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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友-KY爆財報不實、背信,被立委指台灣恐因此成詐騙中心,要求金管會負起監理責任,金管會10日對此提出六點說明,包括對KY公司本就採較高強度監理、且事發後加速裁處有疏失的會計師,並要求交易所等強化KY公司監理等,強調金管會已十分重視KY公司的監理。
金管會的六大說明,一是外界指控交易所曾派人在2018年隨康友會計師赴大陸查帳,但金管會卻只罰會計師,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表示,2020年9月29日金管會依證券法37條,對康友會計師處停業二年的處份,其裁處依據是2018及2019年全年的財報查核疏失,但外界指交易所赴大陸查核是2018年第三季財報,「財報期間不一樣,二者沒有關係」。
二是外界要求金管會公布交給檢調的相關資,如會計師缺失、公司背信及財報隱匿、交易面資料等,郭佳君亦表示,會計師裁處的處份書已公告在金管會網站上,裁處書內容將會計師缺失都說明非常情楚,至於涉及刑事責任部分,還是要由檢調單位經司法調查程序,由檢調依相關程序公開。
三是金管會是否對F股、即KY公司疏於監理?郭佳君亦表示,金管會自2008年開放外國公司來台掛牌,當時就考量這些公司主要營運據點就在國外,要借重專家,包括會計師、承銷商職責,同時要求證交所與櫃買中心每一年都要對KY公司查財報與內控,頻率比一般上市櫃公司高,相對監理強度本來就比較強。

四為金管會對此案不重視?郭佳君亦指出,從2008年開放到現在,康友算第一家KY公司發現公司背信、財報隱匿,金管會認為此案對資本市場有重大影響,所以對會計師的財報查核缺失,採取14年來首次依證交法行政處份機制,即處份時效比較快的方式,對有疏失的會計師祭出停業處份,「很快讓會計師疏失能定案,代表對F公司其實相當重視」。
五是金管會未有補救措施?郭佳君回應,此案之後,馬上請證交所與櫃檢中心討強化KY公司相關監理機制,包括要求KY公司增加法說會召開頻率,並要求董事長出席,讓投資人確實了解公司營運狀況;從2021年開始加強會師責任,第二季財報由核閱改簽證;且參考國外,引進銀行函證的實務指引,要求會計師必須作到。
同時加強承銷商責任,對其輔導的KY公司,每一年都要實地了解營運狀況;交易所及櫃買中心要加強財報及內控查核深度,密切加強與會計師聯繫溝通與合作,透過這些強化機制,對KY公司加強監理。
六是外界三大建議,金管會已交證交所等研議,不過金管會亦說明,第一項建議是執行舞弊鑑識查核,這在國外是由司法單位針對不法案件,請會計專家動用鑑識查核,了解不法交易流程,對一般正常上市公司監理,是不會用到鑑識查核;第二項建議是防止掏空、資金逃逸,禁大股東負責人賣股票匯出,金管會也表示,股東權利似乎難禁止,第三項建議是透過跨國司法互助、反洗錢,金管會表示相關監理建議,已請證交所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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