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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09-24 12:55

天理何在?全華網詐騙台灣藝術家近百人 文化部發4聲明譴責

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全華網)及錦江堂基金會負責人林株楠,涉嫌利用文化部名義詐欺藝術家取得著作授權案,24日由文化部長李永得邀請受害藝術家、義務律師團代表、䒧文公協會及國藝會代表共同出席,重申其所騙取的藝術家同意書應屬無效,呼籲檢調求請法院從速判決。
文心部表示,至今已有近百位藝術家對全華網提起刑事告訴,也有多位藝術家以民事訴訟,訴請確認與全華網公司間不存在授權或讓與著作權的契約關係。其中,水墨畫家劉國松是最初發現者和最早力抗全華網的藝術家。
24日出席記者會時,劉國松重申自己是在4年前偶然發現在全華網上賣自己作品的複製品,「奇怪沒來往怎有複製品,請律師進行告訴,在法院對方拿出一紙授權書,且表示這是商業機密不給看」透過律師調卷後更是認為「再怎麼樣也不可能簽,是假的」但也感到奇怪為何字確實是自己簽的?最後才想到是建國百年,當時的文建會委託印製畫冊的授權。
劉國松表示,當時給藝術家的授權書僅一張,且表示後面幾張內容都相同,而自己的簽名雖只有簽第一張,卻力透紙背到下一張。義務律師林信和也表示,授權內容竟是將藝術家「過去、現在、未來的著作權,永久、無償、專屬授權,且永久專屬授權代理銷售終身作品並同意書」因此即便畫家自己賣畫也要由林株楠抽40%,而授權書版本有7種之多。
藝術家吳炫三表示,事件爆發才意外發現自己意外簽過此同意書,他感慨畫畫的人「畫到70、80歲了,畫不動了,這些畫就是退休金,怎會有人把退休金交給不認識的人?說我們都念過書看得懂字,但實為欺詐。」並感慨連過世藝術家黃磊生、膠彩畫家曾得標,在其身後還收到法院支付命令,須向林株楠清償,可說「連第二代都不放過」。
文化部長李永得以「天理何在」形容林株楠的不法作為,認為事件至今已近10年,藝術家仍未得公道,一些藝術家甚至抑鬱而終,且其後人仍深受其擾,李永得強調「若有需要,文化部願提告」,首先向藝術家致歉,並宣告四大聲明:
一、全華網公司辦理「臺灣百年藝術家傳記電子書」、錦江堂文教基金會出版「新銳藝術家專輯」,係申請文化部補助,非採購案或委辦案,雙方並無委任關係存在,且申請補助之內容未涉任何商業營利行為。
二、全華網公司、錦江堂及林株楠等人假借文建會/文化部名義或活動等不當方式取得之(藝術家著作財產權、永久專屬無償授權利用、永久專屬代理銷售權等)各種版本同意書,無論是否經檢察官搜索扣押,皆係侵權行為之產物,依智慧財產法院就劉國松案之確定判決,為未經藝術家同意之文件,契約關係不存在而自始無效。
三、文化部呼籲檢調求請法院從速判決,嚴懲林株楠重大之犯罪行為,文化部將配合檢調及法庭審理,使其惡行受到國法應有之制裁,避免其繼續逍遙法外,危害社會。
四、文化部呼籲可能被騙簽下本案不合理同意書之藝術家,主動向文化部通報窗口聯繫。文化部將持續提供法律協助,協助受害藝術家法律訴訟,透過司法途徑共同對抗不法。
李永得並強調,文化部將協助藝術家提出民事訴訟,主張侵權合約不論是否申押都應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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