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0-09-10 10:00

晶電、隆達電結合 公平會准許

【時報-台北電】公平會9日委員會議決議,不禁止晶元光電與隆達電子結合。公平會指出,晶元光電與隆達電子打算以新設投資控股公司,透過共同辦理股份轉換方式,讓與其全部已發行股份到新設控股公司,並成為新設控股公司的子公司,符合公平法結合型態。 公平會指出,兩家結合所涉及的相關產品市場是「LED磊晶片與晶粒市場」及「LED封裝與模組市場」。晶元光電以生產LED磊晶片與晶粒為主,隆達電子則以LED封裝與模組業務為主,因此,具有上、下游垂直交易關係,並兼具水平競爭關係。 公平會表示,考量到兩家公司的客戶來源分散,且彼此並非互為主要交易對象,兩家結合不致造成投入封鎖、客戶封鎖的疑慮,同時也難認定結合後將阻礙其他競爭者選擇交易相對人的可能性。 此外,公平會也發現,兩家結合後在相關市場的市占率增加有限,市場仍屬競爭,交易相對人有顯著抗衡力量,因此也不具有顯著限制競爭疑慮。公平會因此認為,兩家結合後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所以,不禁止其結合。(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譚淑珍/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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