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罰2億 地方表態擋瘦肉精美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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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連線報導
2020年8月30日 上午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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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主席江啟臣昨天訪問花蓮養豬場,聽取豬農心聲。記者王燕華/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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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府宣布開放美豬、牛進口引發爭議,但目前全台約十個縣市制定食安自治條例規定不准瘦肉精肉品進入市場,在中央沒有另訂法令規範前,這些縣市政府都表態會依自制條例加強查察、開罰,台中市、嘉義市最高都可罰兩億,且可連續罰。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奕華說,蔡政府把人民健康當籌碼,還規避立法院監督,若仍一意孤行,只能訴諸直接民意監督,必要時不能排除發動公投讓民眾發聲。
包括台北、台中、桃園、彰化、宜蘭、竹縣、嘉市、雲林縣等縣市都在自治條例中規定豬肉中瘦肉精零檢出,違者都開罰。南投縣也有通過自治條例,因衛福部沒有備查,尚未實施。
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說,中市的食安條例要求豬肉以及豬肉製品要求零檢出,否則一律開罰,最高開罰二億元罰鍰且得連續處罰。嘉市衛生局副局長廖育瑋表示,將依食安條例稽查,豬肉不得檢出萊克多巴胺,違者可罰六萬到二億。
另外,教育部要求全國中小學學生午餐禁用美豬美牛,但仍有不少家長憂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彭淑燕表示,教育部是寫學校「應優先採用」在地農產,沒有說「絕對不能使用」。午餐業者說,時間一久難保團膳業者不會將本求利。
中經院WTO及RTA研究中心副執行長李淳表示,地方政府如果禁止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販售,可能會違反WTO貿易規則,禁止販售實際上的效果就是禁止進口,而學校禁用也會有潛在問題,因為這會實質造成對進口豬肉不公平待遇。
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說,北市食安條例本來就規定禁止販售含瘦肉精肉品,除非中央宣告無效,如果地方沒有牴觸中央法規,還是以地方法規為主。
宜蘭縣在前縣長林聰賢時代就訂有「宜蘭縣飲食健康權自治條例」,明訂縣內販賣肉類及相關產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宜蘭縣衛生局長徐廼維說,會依現行法規來做,最重要的考量還是民眾的健康與安全。
國民黨主席江啟臣昨表示,既然蔡總統說開放美豬、牛是相當大的國情決定,甚至影響國家總體對外經貿、戰略,就應到立法院國情報告,完整說明決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