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論壇
登錄
/
註冊
分享
發帖
請輸入關鍵字
遊客
Lv.0
0
認同
0
銅幣
首頁
論壇
許願
錢包
薪資
任務
排行榜
簽到
New
勳章
遊戲
New
股票
考試
New
社區
›
哈拉閒聊
›
疏於查證出租凶宅 不動產公司判賠
股海煉金
期天大勝
實力養成
您真內行
投顧明牌
財經刊物
價值投資
房產
權證
選擇權
基金
盤後分析
品味生活
健康快樂
勵志成長
幽默搞笑
哈拉閒聊
健康養身
全員公投
發達公告
阿拉不拉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
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05-31 08:09
疏於查證出租凶宅 不動產公司判賠
The Central News Agency 中央通訊社
2020年5月30日 下午2:00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0日電)劉姓民眾經不動產公司仲介租房,事後發現屋內曾有人尋短,打官司求償。士林地方法院認為仲介人員疏於查證,不動產公司須退還服務費、補貼管理費,另須支付懲罰性賠償金5000元。
劉姓民眾同時向房東求償,法官判房東返還租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劉姓民眾透過不動產公司租下張姓房東名下房屋,支付2個月的租金新台幣5萬元,並支付不動產公司服務費1萬2500元,另繳交管理費、清潔費共6903元。
劉姓民眾事後發現,房子在民國102年曾發生自殺事件,主張房東故意隱瞞,不動產公司與負責仲介的員工未盡告知義務。
張姓房東主張自殺事件是在他取得房屋產權前發生,但承審法官認為,凶宅與否影響承租人是否承租甚鉅,張姓房東明知房屋為凶宅卻未告知承租人,劉姓民眾主張撤銷租約有理,判張姓房東返還租金5萬元。
法官也認為,房仲業者仲介時,應盡力查詢房屋是否為凶宅,不能只以房東片面回答作為認定依據,但本案因不動產公司疏忽未詢問房東持有產權前,房屋是否有可認定為凶宅的情事,也未再做進一步調查,導致承租人誤信房屋非凶宅而陷於錯誤簽約。
法官判不動產公司與負責仲介的員工應連帶賠償劉姓民眾管理費、清潔費共6903元,不動產公司須退還服務費1萬2500元,另審酌過失程度,判不動產公司支付懲罰性賠償金5000元。(編輯:陳俊碩)
8.1k 次閱讀 ⋅ 1 條評論 ⋅
舉報
認同 (
0
)
打賞 (
0
)
轉發 (0)
收藏 (0)
評論 請先
登錄
或
註冊
本周
所有
本月
本周
昨天
今天
最新
點讚
感謝文
討論文
全部評論(1)
查看更多
熱門資訊
中纖公告處分台中銀股票 股價連飆四根漲停
醫療軍工雙題材助攻?佳世達出量漲停鎖不住 分析師點關鍵
《熱門族群》陸巨頭自爆記憶體3大危機!旺宏、華邦電、南亞科重挫9%
AI狂潮能撐多久?費半單季飆81%卻季底急跌 華爾街:市場開始重新定價
《塑膠股》AI材料熱度不退 南亞越關越勇再攻漲停
《美股》分析:所有風險指標「狂閃黃燈」 晶片股恐已漲過頭
職業小三巴首富1/郭台銘520甜蜜擊球全被拍 「她坐高爾夫球車」首富貼心步行到球場
本業、轉型雙題材發酵 化工股4、5月營運回暖 三檔攻漲停
AI伺服器帶旺空運 長榮航:包機、急單同步加溫
國泰金棄息賣壓湧現失守百元大關!盤後驚現2萬張鉅額交易引關注
阿拉不拉
的粉絲
最近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