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記者楊雅棠/台北即時報導
2020年3月18日 下午2:16
手搖飲不再只標「半糖」、「全糖」,未來都要標示總糖量及總熱量了!為加強揭露市面上現場調製飲料的標示訊息,衛福部食藥署今(18)日預告修正飲料標示規定草案,不論便利商店、速食業或是連鎖飲料店的現調飲料,必須標示總糖量、總熱量和咖啡因含量等,標示不實者最高可罰400萬,預計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食藥署預告修正「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草案,規定必須揭露四項訊息: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表示,主要變動在於原先只要求只要求業者標示額外添加糖量,修正為應該全面標示飲料的總糖量及總熱量,且適用範圍包括所有連鎖手搖飲以及連鎖便利商店與速食業現場調製的各類飲料,但可以只標示最高值「全糖」的總糖量和總熱量,「微糖」、「半糖」、「三分糖」等可以由消費者再行換算。
預告草案評論為期60日,將蒐集各界意見,預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如未依規定標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可處以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處以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