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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7119 發達集團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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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05-09 21:57
500張股票飛了 科技人後悔太早離職
桃園市詹姓男子5年前被桃園一家科技公司挖角,2年多前公司董事長帶他赴日本談生意時,答應給他價值500萬元的500張股票,他表示回台後公司一直沒兌現,1年多前離職時,董事長也沒給他,他向法院訴請履行契約,要公司付他500張股票。
法院審理時,公司董事長表示,當年為了激勵詹姓男子對公司做出貢獻,要求達到一定業績才同意給500張股票,但詹遲不同意股票轉讓方案,當時只是口頭說說,返台後雙方沒再談這件事,1個多月後詹以志趣不合跳糟,根本沒達到業績目標就離職,主張不用給付。
法官認定公司雖商議給股票激勵,但沒具體承諾,雙方並未達成贈股合意,詹又提早離職,判他不能拿到500張股票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