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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7119 發達集團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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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05-02 20:03
櫃買再罰樂陞違約金10萬 16日繳財報最後期限
櫃買中心表示,樂陞(3662)前營運長Jean-Marc Morel於2017年2月15日離職,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於2016年11月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20%以上,以及未公告申報2016年度財務報告等事項,未依規定即時發布重大訊息,而有延遲公告情事,櫃買中心爰依規定對該公司處違約金新台幣10萬元。
樂陞自2016年11月17日暫停交易以來,近期又因違反資訊作業辦法,未即時發布重訊,再遭櫃買中心罰款10萬元。櫃買中心指出,違反重訊的處罰,從1萬元罰款開始,依違反規定嚴重程度或累次加重處罰,會有3萬元、5萬元等的罰款。最重的100萬元處罰,則是要櫃買中心評估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具重大影響,所謂「情節重大」,才會實施。目前看來,10萬元已算是重罰。
櫃買中心指出,5月16日是樂陞繳交2016年財報的最後期限,根據業務規則,之前已經對樂陞處以暫停交易,若樂陞無法即時於16日上傳財報,櫃買中心就會公告樂陞中止上櫃,並公告4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