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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空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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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7-02 08:38
新北放寬住宅補貼條件,7月21日正式開辦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2016年度住宅補貼將於7/21開始受理申請囉!新北市2016年除了增加租金補貼戶數達1萬3,000戶,為全台最多外,並放寬租賃住宅條件如宿舍、商業區等,及放寬家庭年收入在89萬元(2015年為66萬)以下即可申請,對於在新北市租屋的弱勢家庭,提供了更好的居住扶助,請市民朋友把握機會提出申請。
城鄉發展局局長邱敬斌指出,新北市每年均於7至8月間辦理住宅補貼申請服務,住宅補貼項目包括租金補貼、自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等3種,每年都有超過1萬5,000戶以上的市民提出申請,其中以租金補貼需求最多,市府為了擴大扶助在新北市租屋的市民減輕居住負擔,2016年開辦租金補貼有3大特色,第一是增加補貼戶數達13,000戶,為全國之冠,第二為放寬所得基準為家庭年收入在89萬元以下或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在3萬2,100元以下(中央基準為家庭年收入66萬元或每人每月平均所得1萬9,260元),第三是放寬租賃房屋之主要用途限制條件。
邱敬斌補充,在新北市多有住商混合使用之情形,歷年均有弱勢家庭承租商業或辦公大樓作住宅使用,雖屬合法承租,但因受限於主要用途登記為「商業用」等,而無法獲得補貼。在多次向中央反應後,中央已修訂住宅補貼相關法令規定,2016年起,承租之建築物用途為「宿舍」,或非位於工業區或丁種建築用地建築物的主要用途登記為「商業用」、「辦公室」、「一般事務所」、「工商服務業」、「店鋪」 及「零售業」者,只要提供房屋稅單或稅捐單位證明文件,可認定建築物為住宅使用者,納入租金補貼範圍,另城鄉局考量承租者取得房屋稅單資料不易,也會提供協助查調房屋稅籍資料之便民服務。
2016年度住宅補貼自2016年7月21日起至8月31日止受理申請,民眾可自7 月21日起就近至區公所免費索取申請書,或上網下載申請書(網址:http://pip.moi.gov.tw/V2/B/SCRB0107.aspx)填寫後並檢附相關文件,採臨櫃或郵寄方式向市府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