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p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9-24 22:36

租屋者注意!水電中獎發票 歸繳款單用戶名

公用事業開發票的立意良好,但國內不少民眾在外租屋,水電費和瓦斯費的繳費單大多由房東持有,但恐怕會形成「費用房客付、中獎房東兌」的爭議問題。
財政部表示,對獎和領發票的權益,會依持有繳費通知單者來認定,目前國稅局宣導希望房客能和房東溝通,但也不要因發票問題,搞到房東與房客交惡。
大台北地區的人口數約有600萬,其中至少100萬人在外租屋,若民眾在外租房子,每個月都會收到水電費和瓦斯費的繳款通知書,但繳費單上的用戶名仍是房東,若發票幸運地中了1000萬,獎金應該歸誰?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目前只能依照繳款單上的用戶來認定,也就是說獎金必須全歸房東所有;如果房東已先替房客繳了水電費用,而取得收據,因而獲得此筆獎金,房客事後恐怕無權爭取。
為了避免民眾不繳費但發票已開立的風險,每一張繳費通知單上都會印有載具號碼,屬於流水性編號,每期都會不同,而民眾必須在繳完費用後,收據上的載具號碼才會生效,才能登錄電子發票平台,查詢發票有無中獎。
此外,若收據遺失或被偷竊,財政部表示,和現行發票一樣,一旦發票不見,就沒辦法對號領獎,但若持有會員載具的民眾,仍可依會員身分號碼去查詢,否則收據遺失或被偷,就會喪失兌發票和領獎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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