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霏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幽默搞笑   發佈於 2014-08-23 10:42

天蓬元帥調戲嫦娥的幾大疑點

假如我問你:「堂堂天篷元帥是因為什麼才下凡到人間,以至後來做了唐僧的二徒弟豬八戒!」你肯定毫不猶豫地回答我:「此神好色,在天界調戲嫦娥犯了天條,被玉帝罰下人間的!」
對!天篷元帥被罰下人間的罪名確實是這樣,但罪名歸罪名,事情並不一定如此,歷史上罪名與事實不符的案例很多,這裡不想多說。只想告訴諸位,這天篷元帥下界絕不僅僅這麼簡單,探討一下,我們甚至可以認為此乃天界的第一大冤案!諸位不必覺得詫異,其實天篷調戲嫦娥一案疑點很多,我們不妨耐心分析一下:
1、入罪證據並不充分。
「調戲」一說是確有其事嗎?整個案子中,指證天篷「調戲」的好像只有「受害者」嫦娥一人,並無旁證,怎能以嫦娥一面之詞就認定調戲罪名成立呢?要是放到今日的法庭上,原告、證人都只有嫦娥一個,恐怕律師不必費太大力氣,就可以讓她以證據不足敗訴!
2、判罰結果很不正常。
當然,我也不能證明天篷沒有調戲嫦娥,可退一萬步講,真就有調戲一事,就真該判罪流放人間嗎?請大家注意,天篷的罪名只是「調戲」,這種問題就算放到對婦女權益保護非常重視的今日,至多也只是弄個拘留幾天的行政處罰、再賠點精神損失費而已,好像連犯罪的檔次都夠不上。更何況當時天篷乃是掌管天界十萬水兵的高級將領,而嫦娥只是天界的一介民女,地位如此懸殊,發生此類事情你認為通常的結果是什麼?反正從古至今除了這一件案子,我是再沒有聽說過哪位高官僅僅因為調戲民女,被民女告了而被入罪重判的。一般來說,那民女敢於一告的就已經是鳳毛麟角了,真告了結果至多也就是讓人背地裡議論某某有些作風問題罷了。
3、嫦娥本身為人值得懷疑。
我不想重複嫦娥是如何到得天界做了神民的,可能遭遇確實有些奇特,不過好像移民過程也並不是很光彩。另外,她一介平民如何能夠有資格獨居天界寶地 月亮?而且從沒聽說她受過他人贈與,或者自己經商、中獎發了財,她那套豪華別墅「廣寒宮」是哪兒來的?沒有任何合理的說法,不得不讓人產生懷疑。
4、為何出現錯投天神入豬胎的奇怪現象。
照說天界對天神下凡應有嚴格的管理制度,正常情況下天神不論什麼原因都是決不允許下界為妖的,這一點西遊記中眾多天界官員的座騎、手下下界為妖被捉後,無一例外的都哀求孫悟空千萬不可在玉帝面前提起便是明證。可執行天界刑事處罰的神官將天篷錯投了豬胎成了妖精模樣,出現的工作失誤不可謂不小,但卻未受到天界的任何處理,玉帝更是裝聾作啞、不聞不問,實在奇怪。
5、嫦娥與玉帝之間……??
這嫦娥與玉帝之間關係曖昧的推斷,本來是萬萬不敢妄言的,可偏偏有一件不經意的證據證實了這一推斷。眾所周知,嫦娥身邊有一寵物名喚玉兔,這玉兔的「玉」字和「御」字同音,君王統治下哪個民間女子敢把自己的寵物冠上「御」字的,雖說玉、御是兩個不同的字,可乍一聽起來你能分辨究竟是「玉兔」還是「御兔」嗎?可能你覺得這還有點牽強。那就請你再注意,玉帝的名號為「玉皇大帝」,那當中的第一個字同玉兔的「玉」字可是同一個字,君王統治下取名、造物甚至說話都要避諱皇帝的稱號和名諱,那孫悟空用的名號「齊天大聖」中的「大」字,不就給他惹來了滅頂大禍嗎?何況這裡犯忌的竟只是個寵物的名字,實在是大忌中的大忌。天界上眾多官員的智商不會比我還低吧,他們就看不出來?可為什麼沒人敢在玉帝面前告上嫦娥一狀?事實上嫦娥也未因此有過任何麻煩,反而是玉兔的名字越叫越響,以至連凡人都個個盡知,聯想前面的第三條疑點,除了我上面的推斷,還有什麼可以解釋。
知道了你玉帝嫦娥之間有關係,你大概會覺得明白了,「那天篷調戲嫦娥實際上就是得罪了玉帝,焉有不被重罰的道理?」那你就又錯了,天篷在官場混了不短的時間,又有了元帥稱號,肯定深諳官場中的道理,理解領導的意圖自然不在話下(這在以後隨唐僧取經的過程中亦有充分的表現),怎麼可能看不出嫦娥和玉帝之間的道道,所以他肯定是不會去得罪嫦娥,自找麻煩的。而且設想一下:如果你是玉帝,與嫦娥有些曖昧關係,某天嫦娥找你告天篷調戲了她,你認為是不顧他人閒言碎語,就此事大張旗鼓的處罰天篷恰當呢?還是應該避開輿論暗地裡給小鞋天篷穿,以後尋了錯處安個罪名再做處罰好呢?我想為了不讓別人說閒話,應該是後面一種更為合適吧!
因此,天篷被罰入人間肯定是別的事情招致的結果,只不過被調戲的罪名這個煙霧掩蓋了真正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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