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港金牌 發達集團副處長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6-25 05:23
兆豐金 公開標售台企銀持股
財政部日前同意兆豐金提報的出售台企銀持股案,並指示在股權穩定等三原則下,可以採取公開標售方式,釋出台企銀12%持股,預計最遲年底前開賣,這將是多年來相當少見的公股金融機構股權標售案。
這項標售案會否吸引其他民營金融機構或民股參與競標,備受市場關注。
此外,財政部長張盛和昨(24)日傍晚表示,兆豐金、第一金推動公公併的評估報告,會在本周及下周提出,聽完兩家報告後,如果評估結果有綜效,要推合併的話,會先向上級長官報告,對外不會公開,因合併案須秘密進行,這些都是上市公司,不能影響股市。
由於兆豐金執行二次金改政策併購台企銀失敗,未能如期處分台企銀股權,2012年遭金管會處分後,在去年發行台企銀交換債(EB),希望藉此出脫台企銀持股,但因價格不理想,投資人都未轉換普通股,兆豐金賣不掉台企銀。
金管會已要求兆豐金,必須在台企銀下屆董監改選前賣掉持股,為符合金管會規定,兆豐金在委託財顧評估後,將最新的處分台企銀持股案提報財政部,財政部日前已同意兆豐金提報的公開標售方式。
財政部高層表示,如果直接在市場上賣,作業太冗長,不利台企銀股價,也不可能找特定人,因此公開標售方式最合適,財政部已同意兆豐金提報的這項方案。
財政部在核准的同時,也指示三大原則,包括不要影響股東權益、不要影響台企銀股權穩定,以及承接持股的對象須有適格性。
根據台企銀的股東結構,目前沒有持股5%以上的大民股,公股在台企銀的股權有34%,扣除兆豐金持有的台企銀12%之後,公股還有兩成股權,還能擁有經營權。因此,財政部未下令協調泛公股承接兆豐金釋出的台企銀持股,授權兆豐金基於公司治理自行處理。
財政部也未明確要求參與競標的投資人,最高承接的持股上限,但指示的三原則中,有關股權穩定部分,就是希望出售持股案不要扶植第二大股東,以避免可能的股權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