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滿堂 發達集團總經理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09-15 11:30

選擇權是操作性金融商品

本帖最後由 金玉滿堂 於 11-09-15 11:33 編輯
選擇權是操作性金融商品
‧申鼎纂 2011/09/14 16:17
選擇權是操作性商品,選擇權富人贏家所以會賺會贏,是因為早已建立選擇權是必須操作的特性認知…

金融商品有分儲蓄性、投資性、操作性,許多兼具二種性質,像買地買房、買股票買基金、買黃金買保險等等,都是投資性也兼具儲蓄性金融商品,但最後一道了結程序還是要操作。
儲蓄性的定期存款到期再續約就是操作,投資客買地養地是操作手法,投資客買房花錢裝潢翻新再賣高價也是操作,買股票買基金逢高賣出來獲利了結都屬於操作手段。
股票族喜玩當沖者,更是善於操作的人。
投資性金融商品可以承受輸賠套牢,等待未來翻漲得能解套、甚且逆轉勝反而獲利。唯獨期貨、選擇權就必需用操作這二字來定義,因為每月結算之故。
選擇權是操作性金融商品,不是儲蓄與投資性。選擇權靠操作技術才有勝機、才會賺錢,選擇權不可用投資理財的觀念來處理,選擇權必須是操作才有理財取勝性。
倘若投資人或期貨業界推廣教育,錯誤使用「投資」期貨、投資選擇權,多會造成投資人承受輸賠的苦果。
操作失敗直接承受輸賠,所以操作期貨、選擇權要先求安全保本的勝率、再求獲利。
操作,積極理大財;投資,懶人理小財。期貨、選擇權每月結算清倉的特性,迫使參與者操作後又需要再重新操作的循環動律。
贏家所以會贏,是在操作選擇權建倉時就已預先擬定了要謀賺價差策略利潤、或是套利策略利潤。
人們都會讚美特技高手藝高人膽大,但是操作金融商品反而應該技取穩健奪。
操作要高竿,就要有好的技術,技要巧、術要熟。
操作光明面→高勝率→安全穩健→要趨吉,操作黑暗面→高風險→冒險犯難→要避兇。
愈來愈多的金融贏家是靠著「操作」而累積豐厚財富,不再是依靠「投資」來致富的傳統舊式理財方法。
筆者一貫領先倡言選擇權是操作性商品,選擇權富人贏家所以會賺會贏,是因為早已建立選擇權是必須操作的特性認知;
而輸家卻盡是陷入「投資性」的錯誤思維。
真心祈望這個說法見解能夠當頭棒喝、一棒打醒迷糊人轉換出正確的操作理財心態,筆者撰文非常樂意協助選擇權操作同好者能變為優良駕駛人、養成操作選擇權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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