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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k 發達集團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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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06-21 09:43
陸客自由行辦法,明後天發布
2011/06/21 08:53 時報資訊
【時報-台北電】陸客自由行向前跨一大步!行政院昨天已正式核定陸客申請來台自由行相關辦法,政院將於今天發文,內政部將與交通部於明、後天會銜發布,本週正式受理申請,6月28日第一批自由行的陸客可望抵台。
行政院快馬加鞭展開陸客自由行相關行政配套作業,攸關陸客申請來台自由行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許可辦法」修正草案,吳揆昨天正式簽核定同意,政院將於今天發文內政部。官員透露,有關自由行的觀光旅遊協議文本內容,陸委會今天將送達行政院,吳揆將以最快速度簽核,如無意外,兩岸海基、海協兩會可望於本週三或週四進行換文程序。
據官員透露,大陸方面已有不少上海、北京及廈門居民向大陸旅行社提出自由行申請,並索取台灣觀光旅遊資訊。
依這次政院核定辦法,自由行申請來台對象有二大類,一類條件為20歲以上,並具相當財力證明,如年收入50萬元新台幣、金卡或信用卡、存款20萬元新台幣等方式,擇一證明即可,直系血親與配偶可隨行。第二種身份為18歲以上在學學生,但不需附財力證明。
此外,陸客來台自由行採「雙證件、雙審查」模式,台灣接待旅行社以工商憑證代送移民署審核,送件3天內發給來台入境許可證,申請一次最長15天。
自由行陸客須填具簡要行程表,並註明大陸緊急聯絡人,旅行社並需加保至少200萬元旅遊平安保險。陸客一旦有脫逃,陸客本人3年內不准再申請來台。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