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9-24 21:08
日月光投控 代子公司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公司公告擬以合建分屋方式取得中壢廠第二園區廠房(更新111...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3711)日月光投控-代子公司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公司公告擬以合建分屋方式取得中壢廠第二園區廠房(更新111/04/20公告)1.契約種類:合建分屋契約2.事實發生日:114/9/24~114/9/24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4.其他核決日期:核決層級:陳天賜董事核決(本次更新)民國114年9月24日5.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契約相對人:宏璟建設(股)公司(以下簡稱宏璟公司)其與公司之關係:子公司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公司(以下簡稱日月光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6.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契約及預計投入金額:新台幣1,354,025千元(本次更新)契約起迄:111/04/21 (簽約日)至中壢廠第二園區廠房完工日重要約定事項:1.子公司日月光公司擬提供中壢部份廠房用地約2,936.97坪,並由宏璟公司提供資金採合建分屋模式,共同興建地上9層地下3層之廠房(樓地板面積約19,343.54坪),雙方洽專業估價機構進行合建權利價值分配比例(以下簡稱「合建分配比例」)之評估,議定以估價結果之平均值27.85%(本次更新)作為日月光公司之合建分配比例。2.宏璟公司負責都市更新相關申請及作業程序,雙方約定取得使用執照時之開發總樓地板面積差異達百分之三以上(即增減變動達580.31坪以上),雙方將重新議定合建分配比例。3.因逢疫情時期建築成本難以精準估計,宏璟公司將於中壢廠第二園區廠房完工後提供實際結算之營建成本,由原估價機構再行設算合建分配比例,如重新設算結果與上述議定之本公司分配比例差距達百分之五以上(即增減變動達1.54%以上),雙方將重新議定合建分配比例。4.中壢廠第二園區廠房完工後,日月光公司對於宏璟公司依合建分配比例所取得之產權有優先承購權。7.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世邦魏理仕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之估價結果,合建權利價值分配比例為:宏璟公司:73.37%;日月光公司:26.63% (本次更新)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之估價結果,合建權利價值分配比例為:宏璟公司:70.94%;日月光公司:29.06% (本次更新)8.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世邦魏理仕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施甫學(本次更新)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胡純純9.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世邦魏理仕不動產估價師:(108)北市估字第000273號(本次更新)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100)北市估字第000175號10.取得之具體目的:子公司日月光公司為配合其未來之營運成長需求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不適用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原因:依日月光公司111年4月20日第三次董事會議決議「第二園區廠房完工後如需重新議定合建分配比例時,亦授權陳天賜董事得在不超過本公司可分配比例變動減少百分之二十範圍內全權處理」 (本次更新)14.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5.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6.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7.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8.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9.會計師姓名:不適用20.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1.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111年4月20日22.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