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10-21 14:20

華南金:華南永昌證113年度第1次無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之發行條件(補充)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2880)華南金-代子公司華南永昌證券補充說明113/09/18公告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之發行條件1.董事會決議日期:NA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第1次無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4.發行總額:新台幣貳拾億元整。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6.發行價格:以票面金額十足發行。7.發行期間:10年。8.發行利率:固定年利率2.50%。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或償還金融機構借款,並提升資本適足率。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採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12.公司債受託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3.承銷或代銷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分行。16.簽證機構:不適用。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18.賣回條件:不適用。19.買回條件:不適用。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2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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