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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全員公投
發佈於 2010-05-10 20:32
受刑人健保費由政府補助,公平嗎?
受刑人健保費由政府補助,公平嗎?
幫受刑人繳健保?法務部:不公平
更新日期:2010/05/10 18:09 林怡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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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醒報記者林怡秀報導】受刑人健保費可由政府補助,公平嗎?對此,立法委員與法務部立場出現分歧,法務部認為,犯罪者有國家幫忙繳健保,沒做錯事的國民反而得自己繳,有失公平;立法委員黃淑英則批法務部「沒有人權概念」,何況受刑人的健保費也沒多少,不該斤斤計較。
今早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針對二代健保修正草案進行逐條審查,上週五鑑於受刑人應有基本人權,決定刪除受刑人應予退保的規定,也就是目前在監所囚禁的6萬多名犯人,都能納入全民健保,法務部原則上也表示贊同。
不過關於受刑人健保費是否應由法務部補助,今天意見出現分歧。法務部表示,上週五刪除受刑人不予納保的條文後,就接到不少民眾的陳情電話,如今受刑人的健保費還要由法務部來補助,恐怕有失公允。
「沒做錯事的國民要繳健保,犯罪者反而有政府繳健保費,公平性有待商榷。」法務部表示,受刑人的就醫問題有公醫可解決,且入監服刑基本上已構成停保事由,法務部沒有理由再幫受刑人繳保費。
對於法務部的說詞,召委侯彩鳳相當不滿,「上次法務部就已經同意納保,現在換不同的人來就又反對?」法務部回應,原則上同意受刑人納保,但保費繳交細節,內部還要再進行討論。
黃淑英也批法務部「沒有人權概念」,「而且受刑人的健保費並沒有很多。」目前暫定為健保費由受刑人自付或家屬負擔,若受刑人和家屬都沒辦法出,再由法務部幫忙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