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女指控持驗傷單到三民二警分局民族所報案,受理員警冷漠,經民代介入,她才拿到報案三聯單。(記者方志賢攝)
2020/12/17 06:04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高雄一名董姓女子本月3日晚間,持驗傷單向警方報案,控訴同居張姓女友疑提供鑰匙給陌生男子,並唆使他到其住處毆打她,導致她頭部、手腳多處受傷住院治療,董女事後也指控受理員警態度冷漠,還說「無法指認就無法處理」,後來經民代介入,她才拿到報案三聯單。
三民二警分局表示,對於董女的指控,經調查後,認為警方接獲民眾報刑事案件,依規定應主動開立報案三聯單,如無法確認報案人所報內容成案,應於報案內容裡摘要註記,陳姓警員未依規定受理,經調查已簽報申誡1次,值班幹部吳姓巡佐連帶劣蹟處分。
警方表示,董女是12月3日晚間6時許,持驗傷單至三民二分局民族派出所,表示2天前下午,張姓女友疑唆使陌生男子到她住所毆打她,由於董女無法說清楚案情經過,警調閱其住處大樓監視器,但未發現有可疑男子進出。
警方說,期間董女突然身體不適急欲就醫,員警基於救護傷患之同理心,讓董女先行就醫,因此未完成受理報案程序及開立報案三聯單。但為協助董女釐清案發經過,員警主動告知其職別姓名,待她就醫後確認身心狀態無礙,再繼續完成受理報案程序。
警方說,7日晚間,董女到派出所製作筆錄,雖然部分說法仍有出入及疑義,警方仍依規定完成相關報案受理程序,並開立報案三聯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