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鈺儿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12-13 08:12

男不堪凌虐破窗跳下5樓喪命 2男被判連帶賠償749萬


鄭姓男子疑遭逼債,被押進社區電梯畫面。(資料照,記者李容萍翻攝)
2020/12/12 13:34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鄭姓男子與友人經營精品買賣事業,被懷疑與陳姓男子共同私吞貨款,2017年7月間,戴姓男子夥人將鄭、陳押走逼問,陳男不但反指是鄭男一人所為,還出手毆打鄭男致昏厥,一行人隨後將鄭男押回租屋處凌虐,鄭男為求逃生從5樓撞破窗戶跳下卻喪命,戴、陳2男被判須連帶賠償鄭男父母共749萬餘元。
判決指出,46歲戴男於2017年7月28日凌晨2點多,得知鄭、陳出沒桃園、新北鶯歌交界,遂夥同黃、司、彭姓男子將2人押至大溪第四公墓,逼問為何侵吞貨款,陳男反指貨款都被鄭男獨佔,並出手毆打鄭男頭部,過程中鄭男否認侵吞,又遭陳男抓頭撞擊墓區大理石牆,一度昏厥跌入田中,隨後被押回戴男租給他的套房持續凌虐,並要求打電話向友人籌款還錢;同日早上8點多,鄭男因借錢遭拒、無處可逃,撞破窗戶從5樓跳下,重傷於隔天不治。
警方循線逮到戴、黃、司、彭到案,另追出陳男也涉入其中,桃園地院去年5月依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私行拘禁罪,判處戴男10年10月、陳男8年,黃、司、彭男1年6月至2年6月不等徒刑,而協助打開租屋處門的鄭姓房東,也被認為是共犯判刑1年。
鄭男身亡時僅40歲,鄭男父母向戴、陳等6人提出民事求償;司男辯稱,他當天早上5、6點就離開,鄭男跳下時他並不在場也不知情,鄭姓房東則說,他只是租屋,沒有參與,其餘人未於言詞辯論出庭,或提出書狀聲明、陳述。
判決指出,刑事部分戴男等人分別被判刑,但黃、司、彭、鄭4人,未參與在套房內的凌虐,也無法預見鄭男會跳樓,因此僅判決戴、陳2人須連帶賠償鄭男父母共749萬4675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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